經過一番波折
龜媽我終於得到平反
但是目前還是餘怒未消
請看以下龜媽即時新聞報導

與JPOP 分區板主TSUBASA桑的對話

1.收到被評分的短訊(如果有去JPOP的龜迷應該有看到我的帖子)

發表時間: 2006-5-15 09:00 PM
所在論壇: 「特別短片區」
所在主題: 最想約會的藝人排名(060513CDTV)

評分分數: 積分 -10 / 威望 -1
操作理由: 盜連


2.馬上向TSUBASA桑反應

TSUBASA桑你好
你認為我盜連的帖子都是我自己上傳的耶!!

難道我連自己上傳的東西發布在這邊都不行嗎? >"<



3.第一次收到的回應

那裡有眾多不同的檔是由大眾上傳的
不能確保那檔是你上傳的


4.龜媽我又再次回應

TSUBASA桑....
檔案都會有詳細訊息寫說是"誰"上傳的
光看代號也知道是我吧?


而且這種發佈方式我還有去問過KTaBi桑
確定沒問題我才發布的

就算不能確保是我上傳的
難道就可以指稱是我盜連嗎?


5.收到的第二次回應

就算代號相同,也不能確保那就是你

他知道也不代表我是知道的

因為証明不到這檔案是你上傳的
那說當然是盜連論

這次可以把分和威望加回給你
請你到測試區開帖


6.龜媽最後一次的回應

我還是要重申一次
如果可以的話
請TSUBASA桑可以到我網誌晃過一圈
你就知道我不是這種人

我在氣的並不是那幾分的積分
就像我說的
如果我真要積分
我大可以盜連又賣帖
這樣不是賺更快?

我氣的是
沒有經過查證就將我視為盜連者
對我這種免費分享者是種侮辱
也讓我感到心寒

不瞞TSUBASA桑說
我看到TSUBASA桑的回應
當下真有種氣到哭的感覺
雖然我知道TSUBASA桑因為版主
必須嚴格把關
但是在扣我積分之前
是不是應該要先詢問一聲?

況且這種分享方式還是有問過別的版主得到認可
若是論壇真的覺得這種分享方式不適合
那麼就請公告吧
免得有別的成員看到我的帖子跟進
結果落得跟我一樣被冤枉的下場.....





結論

哈哈哈(苦笑)
雖然在此同時我有私訊另一位版主KTaBi桑
請他幫忙我這個問題
KTaBi桑則表示是他的溝通不足
所以目前版主群確認這種分享方式是禁止的


不過龜媽我為啥還是這麼氣ㄌㄟ?
龜媽我氣的是
為啥只是有"嫌疑"的人
在還未找到證據之前
就被判定有罪?

如果真是這麼簡單的話
那警察還真好當

龜媽我呢
之前就算明明已經知道有人盜連我的檔
但是只要那個人沒有賣帖
我都是會先私訊詢問
以免造成誤會

不過今天這種馬上就被當作盜連者的態度
真是讓龜媽我感到心寒

我相信有用過YOUTUBE的龜迷都知道
每個影片都會有上傳者的標誌
這麼明顯的標誌放在那
竟然還被說這樣還是不能確定是我上傳的

如果真是這樣
那就這麼"確定"是龜媽我盜連........


打到這邊
真的已經不知道要說啥了
雖然事後KTaBi桑表示是她的錯誤
並且儘力跟我道歉
不過龜媽我並不覺得問題出在KTaBi桑的溝通方面
而是其他版主的態度.....

盜連固然可惡
但也請版主們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

這樣的態度只會將像龜媽我這種無辜分享者打死
然後還自以為判斷正確的繼續下去.....



今後還是會繼續在JPOP分享下去
只是短時間都很難抹滅這種極差的印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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